新藝術
法國
中世紀後,法國日益强大,其首都巴黎也自十七世紀起成為西方文化與政治的中心。在幾位熱愛藝術的國王的帶領之下,法國不僅在此方面的發展欣欣向榮,還自十八世紀後期取代了意大利地區,成為西方美術與設計的領導國。它除了創造了華美的裝潢風格「洛可可」 (Rococo),還孕育出許多國際知名的藝術家,以及影響力直追拉斯金的建築理論家亙利特勒杜克 (Eugene-Emanuel Viollet-le-Duc,1814 – 1879,鼓吹哥德風格和理性實用的建築)。在十九世紀的後半期和二十世紀的初期,法國主流的設計風格是華麗的「布雜風格」(Beaux Arts Style),一種屬於新古典主義的風格,得名自以這種風格著稱的布雜學院,是歐洲當時最著名的建築學院)。不過,在新藝術風格崛起之際,向來以前衛藝術自豪的法國設計人自然不會自外於它的發展:在1990年的巴黎萬國博覧會上,他們不但展現了許多新藝術的作品,還獲得了不少好評。新藝術在法國有兩個生要的風行地,一個是東北部的儂錫 (Nancy),另一個則是首都巴黎。在儂錫方面,最重要的新藝術設計人是加雷。在巴黎方面,推廣新藝術最有功勞的足來自德國的畢英和梅爾葛拉費。
加雷
加雷 (Emile Galle’,1846 – 1904)早自1881年起,加雷便開始製作新藝術風格的玻璃器皿和室內用品:自1886年起,他又以同一風格來製作家具。這些家具座用了大量的木工鑲嵌,圖形則是取材於自然生物。1901年時,加雷集合儂錫的同業,仿傚英式行會的架構成立了儂錫派地方工業藝術聯盟 (L’Ecole de Nancy,Alliance Provincial des Industries d’Art),擔任聯盟主席的加雷,也正式成了儂錫設計界的領導者。
區傑基|室內設計師|專業攝影師